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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08 17:17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关于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试行)》(农大教〔2022〕8号)文件精神,启动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流的基本原则
(一)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第一学期专业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同时参考高考入学分数,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
(二)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分流对象与专业计划
        2021级按照大类招生培养的本科生。高招按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按其高招录取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已经被2021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录取的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已经被2021级“正大班”录取的学生,默认分流到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各专业分流计划如下:
招生大类 对应本科专业 计划分流人数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 126(包含正大班学生人数)
食品质量与安全 112
食品营养与健康 58
 注:学院有权根据各专业教学资源与发展情况以及学生报名情况适度调整并确定各专业人数
三、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现青
副组长:张 剑,李蓓蓓
成 员:柳艳霞,索  标,高晓平,李家寅,路 平,张金龙,贾若南
四、专业分流操作流程
1.分流动员   学院于4月7日前召开专业分流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学院领导介绍专业分流的目的与基本要求。各个专业负责人作专业介绍,详细讲解各个专业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教学内容、特色优势、毕业后去向等。学院于4月10前在学院网站公布《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2.学生志愿填报   4月13日-4月15日,学生按照公布的《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结合个人志愿,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按照优先顺序填报志愿。填报专业志愿最多2个。
3.专业分流  报名结束后,学院于4月16日启动审核工作,依照“志愿优先、绩点排序”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不能录满的专业,从第一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同学中,从高分向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二志愿仍不能录满,则从第一、第二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的同学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的同学,或者没有填报第一志愿以后志愿但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同学,由学院统一调配到有关专业。在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高考入学分数高者排序在前。学院于4月18日之前完成所有学生申报及审核工作。
4.院内公示  学院确定分流结果后,进行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分流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同学,可以在公示规定时限内,向学院办公室或学院团委提出自己的申诉意见,逾期不予受理。
5.上报学校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分班结果,学院于4月25日前通过教务系统提交最终各专业分流学生和分班处理,报教务处备案。
6.正式公布   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向全体学生公布。第三学期开学时,按照新的专业班级开展学习。
五、其他说明
1.对于上一届已办理休学、未按大类招生招入的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返校后仍按原专业就读;对于上一届已办理休学、按大类招生招入的学生,随下一届学生进行专业分流。
2.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
3.学生专业分流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4.其他未尽事宜由食品科学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