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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关于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办法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4 00:00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院推免生工作,根据校政教〔201723号河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遴选办法》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具体制定免试硕士研究生产生办法:

一、基本条件

1、为我院在籍、正式注册、在校的2018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较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心理健康。

3、品行优秀,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4、积极参与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有突出表现;积极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有成绩。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成绩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前三学年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均在60分及其以上,学习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的20%之前。

2、学习成绩比例占85%(依据每学期学生班级认可的文化课程成绩计算,涵盖专业课、专业选修课),奖励占15%。其中推免生名单中学业成绩即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计算。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65分(或462分)及其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60分(或425分)及其以上。

三、奖励评分细则

根据《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德育量化评分细则》制定以下评分标准,分数累加评比:

1、资助类奖学金

国家级15/次,省级12/次,市级10/次,校级8/次,院级6/次。(按学院记录)

 

 2、综合奖学金

获得国家奖学金20/次,省政府奖学金15/次,国家助学金10/次。(按学院记录)

3、荣誉(以证书为准)

⑴参加国家、省、市、校、院举办的学习及科技作品竞赛为学校争得荣誉以及取得名次者按下列标准计分

    名次

级别

第一名

(一等奖)

第二名

(二等奖)

第三名

(三等奖)

参加

(鼓励奖)

国家

15

10

8

6

10

8

6

4

6

5

4

3

5

4

3

2

3

2

1

0.5

⑵参加由国家、省、市、校、院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为学校争得荣誉者,按以下标准计分

     名次

级别

第一名

(一等奖)

第二名

(二等奖)

第三名

(三等奖)

参加

(鼓励奖)

国家

15

10

8

6

10

8

6

4

6

5

4

3

4

3

2

1

3

2

1

0.5

⑶参加学校活动,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评先评优者、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分别记1510843分。

4、考试证书

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各项技能考试(国家英语等级考试除外)分别记15108分。其中:

计算机4级、3级、2级、1级分别记为151296分,公共营养师二级、三级、四级分别记为15129分,会计从业资格证、初级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分别记为691215分。

5、宣传报道

在国家、省、市、校、院媒体(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橱窗、网络)发表自创文章、书画作品等,分别记108642分。

6资格审定合格的学生,经认定有效的德育分数累加后按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德育总分15分,依据

“德育累加分*15/第一名德育累加分)”的办法

得出最终德育分数。例如

第一名:德育累加分为300,换算后分数为300*15/300=15

第二名:德育累加分为280,换算后分数为280*15/300=14

第三名:德育累加分为260,换算后分数为260*15/300=13

以此类推。

四、推免名额
       
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的通知,我院2018年共有4个推免名额。

五、有关事项
1111)请有意申请同学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提供所需资料,以免影响推免工作。

2)学校和学院相关部门对推免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学院监督电话:0371-635581500371-63558165 

3)本通知解释权归食品科学技术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2017.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