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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院长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7 00:00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院民主管理水平,及时听取和解决学院师生员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员工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群众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接受教职工生咨询,受理诉求,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改进学院工作,推进行风建设,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院党委研究决定,特设立院长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时间

每周五下午3∶00—5∶30 为院长接待教职工生来访时间(节假日除外),由学院安排一名领导负责接待工作,并做好接待记录。

二、接待地点

各轮值院领导办公室(见附表)。

三、接待对象

全院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群众。

附表:

接待时间

接待领导

接待地点

4月3日

杨喜洲

七号楼215

4月10日

赵改名

七号楼210

4月17日

孙淑娥

七号楼216

4月24日

艾志录

七号楼223

5月8日

李宗品

七号楼221

5月15日

杨喜洲

七号楼215

5月22日

赵改名

七号楼210

5月29日

孙淑娥

七号楼216

6月5日

艾志录

七号楼223

6月12日

李宗品

七号楼221

6月19日

杨喜洲

七号楼215

6月26日

赵改名

七号楼210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