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 学院制度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优秀毕业生评定方法

发布时间:2018-06-05 15:40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和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食品科学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方法》。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
我院全日制普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优秀毕业生占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0%

二、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模范遵守法纪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不曾挂科,曾获得校级或以上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有良好群众基础。
4、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注: 荣获国家级、省级挑战杯、互联网+、创青春等创新创业大赛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评选程序
首先由学生个人对照条件,提出申请,其次由班委、团支部委员会初审后,召开全体大会进行评选,再次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后报学校审批。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〇一六年十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