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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文明诚信、自立自强”标兵评定办法

发布时间:2018-06-05 15:39    浏览次数:
为了弘扬大学生文明诚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现制定“文明诚信、自立自强”标兵评定办法。

一、评选对象:
大二、大三已注册的在校学生(原则上曾被评为自立自强标兵的同学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向上,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2、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3、生活作风良好,诚信文明,自立自强,勤俭节约,艰苦朴素。

三、评选程序
1、报送名单:由集体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法产生。
2、材料审核。申请人需填写“文明诚信、自立自强”标兵申请表,并准备一份1500字的事迹报告。
3、民意测评:根据候选人情况简介进行网络投票测评,按得票多少排名。
4、现场面试:现场讲解个人事迹ppt,ppt张数为一页,限时五分钟。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排名。
5、确定:根据材料审核、民主测评和面试的名次分按照权重30%、10%、60%确定综合排名前十名,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