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岗前培训制度
新进青年教师必须在学校统一安排下,参加岗前培训,完成岗前培训要求,获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学院要求第一年听课20人次以上(听取获得校级讲课大赛三等以上奖励的教师不得低于4人),并做好听课记录。
二、实行上课前试讲制度
实行上课前试讲制度,青年教师到岗后,应根据学院、各系安排的授课任务,认真备课,并在正式上课前,在院或所在系进行试讲,经综合评定合格后,方可进行本科生课堂授课。试讲时间为1个学时。试讲过程应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试讲人、试讲过程及内容,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情况,具体建议等。
三、实行导师制,开展互帮互学活动
实行导师制,由系主任给每位青年助教指定一位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并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负责青年教师教学环节和各项活动的学习与培训,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长。开展互帮互学活动,不仅使青年教师受益,也促使导师有所反思和提升。
四、加强教学检查和督导
学院对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备课、课后指导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和指导,每学期要对每位青年教师听课2~3次,同时召开学生座谈会,对各个教学环节进行认真检查,并及时反馈意见和信息,进行即时在线督导和改进。
五、制定培养计划
指导教师与院系一起,为青年教师制定出详细的三年培养计划,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达到的目标,并将制定出来的培养计划上交学院存档。在教学上坚持传、帮、带,对每个环节严格把关,使每位青年教师早过教学关。
二〇一八年八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