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院长岗位职责
院长岗位职责
1、院长是学院的最高行政领导,负责学院的行政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政的各项决定,结合学院实际,提出落实学校行政决定的措施和办法。
3、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组织申报新专业、学位授权点、重点学科;组织开展各类学科、专业和学位点的评估;建设学科科研平台等。
4、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教学计划,落实提高教学质量的保证措施;负责学院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负责组织实施学院教育教学管理和教风、学风建设等。
5、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科研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并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特别是重大的、跨学科的科研项目;组织项目实施,培育和实现学术水平或经济、社会效益高、影响大的标志性成果等。
6、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术团队建设。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有关规定,实施教职工的岗位聘任及考核等。
7、执行学校财务规定,负责学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的执行;做好学院年度经费预算,依法合理使用经费,提高办学资金的使用效益;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的安全管理和有效使用;审查、监督科研经费的收支和使用等。
8、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各类校校合作、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等活动及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学术交流水平。
9、和院党委一起,做好教职工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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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1、负责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有关教学工作的指示精神,准确及时的反映学院教学工作情况和建议。
2、根据教学大纲和学校有关要求,负责制定学院各专业教学计划,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组织检查、验收教学计划落实情况。
3、深化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全面负责新专业申报和人才培养计划修订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教学先进典型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抓好课程建设,坚持听课制度,组织好集体备课及专题讨论,安排好学生考试考核,抓好学生实验、实习、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保证教学各个环节顺利进行。
5、搞好教材建设,做好教材的选用、编写、评奖工作:负责教学设备采购和科研平台及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6、抓好全院师资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7、负责全院教学经费的分配、审批、管理和使用:正确处理教学管理中的各种问题,负责教师的调、停课的审批。
8、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协助做好招生工作和学生就业的教育、管理等工作。
9、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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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副院长岗位职责
科研副院长岗位职责
1、负责全院科研工作的管理,制定院科研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和督促项目的完成。
2、组织全院教师积极申报科研项目,多渠道、多方位争取科研经费,积极参与科研工作。
3、负责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科研工作的决定、指示精神,制定落实院科研成果、论文奖励条件,负责科研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4、负责协调各科研课题与科技处、有关协作单位之间的关系,解决科研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5、督促各课题组做好科研年终总结,结题报告及项目完成后的鉴定、验收和成果申报工作。
6、负责协调学院与科研合作单位、科研合作单位与各科研课题组之间的关系。发展横向联合,积极开展科技开发和生产创收工作,为学院科研、教学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7、负责学院研究生的招生、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任务的落实工作,参与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8、领导科研秘书、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搞好全院获奖科研成果,发表科技论文的统计和奖励等工作。
9、完成院长文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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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副院长岗位职责
行政副院长岗位职责
1、负责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落实上级的行政决定,解决行政工作中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2、负责全院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防火防盗教育,配合院党委、团委,做好教职工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3、抓好日常行政工作,及时传达上级精神,汇报基层实际情况,扩大对外联系、交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4、负责院办公室的管理,指导院办工作人员恪尽职守,为全院师生员工服务。
5、负责学院的财务工作,本着节俭办事止的原则,开源节流,增收节支,促进会院各项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6、抓好安全、卫生、房屋管理工作,负责临时工的管理。
7、抓好工会工作,负责院福利委员会的工作。关心教职工生活,帮助教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8、负责全院的计划生育工作,经常进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保证计划生育率达到100 %。
9、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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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办公室全面的日常工作,对院长、主管院长负责。
2、协助院领导制定全院的教学、科研、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计划,起草有关文件,处理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协调工作计划的执行,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3、做好办公室的管理工作,主持召开办公室工作会议,布置检查工作,协同教学、行政干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做好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有关文件、材料要及时登记、传阅、存档和保管。
5、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校、院的规章制度,协助院领导做好职工的考核、奖惩、工资调整、职称评定和进修培训等工作。
6、及时了解全院教学、教研、管理、学生工作各种信息,及时向领导反映,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
7、做好办公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带动大家参加政治学习和社会活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
8、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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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教学副主任岗位职责
办公室教学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主管教学的院长进行教学管理工作,主抓教学改革、日常教学、实验、实习等方面工作的顺利进行。
2、负责组织申报教学改革项目、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教材建设项目,并协助教学院长做好项目的管理工作。
3、深入各系、室,了解教学手段、教育教学方法改革的具体动态,及时提出切合实际的、有创新性的、有应用和推广价值的建议,必要时组织观摩教学。
4、协助主管教学院长进行实习、实验教学改革。更新实验教学课程,以工科认证为指挥棒,扩大综合性、设计性、新颖性、应用性甚至前沿性实验比例,使教学实习、毕业实习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
5、组织实施多媒体、慕课、微课教学,扩大双语教学课程,使学院的教学形式多样化、现代化,和国外大学实施课程对接,提高教学水平和国际化水平。
6、协助主管院长进行教学实习基地、实习场所的建设。协调基地与学生、基地与学院之间的实习、科研项目、生产开发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7 、负责组织青年教师讲课大赛等职业技能比赛,并负责向学校推荐参加上级职业技能大赛参赛人选。
8、负责校内的实习基地建设及学生实习安排的有关问题。
9、负责院下达和安排的其它教学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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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干事岗位职责
教学干事岗位职责
1、 作好教学任务的落实,提前落实课表、教室、任课教师、讲课时间、教材使用、实验等方面的问题。
2、负责学生的注册报到、学籍登记、学籍清理,进行在校生人数统计并撰写有关报告、报表。
3、办理所有课程的考试事务,包括必修课、选修课、第二学位课、四六级英语、计算机等级、研究生课程、实验、实习课程等,并负责考试试卷、考试成绩、考试试卷答案及许分标准、考试结果分析等材料的收档。
4、能够熟练地运用计算机进行规范化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停、调课,收集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等资料,整理教学、教务档案、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并负责该计算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5、负责期中教学检查、教学质量评估,及时做到上通下达。
6、协助教学秘书负责教学工作量的审核、汇总、上报、落实、归档。安排毕业生毕业前的有关工作,包括补考、成绩登记、审核、学位资格审查、证书发放等。
7、协助任课教师作好教材的统计、购买、管理、发放登记等有关工作。
8、经常参与实验课、实习课、理论课的听课,及时掌握学院教学和学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动向,及时汇报,对学院教学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实行动态管理。
9、完成学院及学校教务处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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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干事岗位职责
行政干事岗位职责
1、在院长和院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对院长、办公室主任负责。
2、负责全院的安全保卫、卫生管理、医疗、水电等行政事务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并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及时纠正问题,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3、承担全院有关会议的筹备、组织、通知及来宾的接待和安排,会前做好各项准备,保证会议如期举行。
4、协助主管院长办好院职工福利,包括物品的购买、分发和其它福利活动,主动做好职工福利工作。
5、协助主管院长、办公室主任做好全院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校、院财务制度,参与全院教职工生的日常事务处理。
6、严格校、院公章使用与管理制度,做好师生请销假等考勤工作。
7、负责学院工作人员办公用品的购置、供应,做到适时领取,保证供应。
8、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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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
图书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院及教职工生信件、报纸、杂志的日常收发。及时送达挂号或特快专递等函件。
2、挂号及特快专递信函应及时严格履行登记、领取手续,做到责任分明,无差错。
3、负责学院及全体教职工生报纸、杂志、图书资料(含电子版、光盘)的征订统计、造表,并及时上报院领导审批、
4、负责图书信息室内教职工、研究生的阅读等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杂志、报纸的整理、装订、存档,负责图书、资料的分类编号、登记、存档。
6、负责图书资料室的日常卫生,保持整洁、美观。
7、负责学院各专业学科领域最新信息的上网收集,负责学校科研、教学、人事、研究生处等部门网上信息的查询,并及时上报院领导。
8、负责图书资料室所有资料的微机化管理,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图书、资料网上阅览。
9、帮助进行开学前学生注册、教材发放、新生入学的有关工作、
10、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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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主任岗位职责
系主任岗位职责
1 、系主任在院长领导下主持系里的日常工作,对院长全面负责。
2 、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落实分自己教学任务,安排教学实习、生产(实习)等,保证完成教学计划、工作计划规定的任务。坚持听课制度,积极抓好教学研究、业务活动,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
3 、负责本系的教材建设,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教学大纲和教材编写,并不断检查监督教材内容的更新,使教材水平在该学科中处于领先地位。
4 、搞好师资培养工作,负责制定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和目标,帮助青年教师过好实践关、教学关、外语关,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
5 、组织本系教师积极参加科学研究,争取科研项目、制定科研规划,具体地指导青年教师的科研等。
6 、搞好系实验室的基础建设和环境建设,把系办成学术阵地,形成浓厚的学术氛围。并积极改善系、实验室的教学条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逐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7 、加强系的行政管理,搞好卫生、治安、计划生育、社会活动等项工作,保证按时完成任务,并逐步实行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
8 、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本系职工的思想建设、组织好本系的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用马列主义的观点、方法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职工,做又红又专的教育工作者。
9 、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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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平台主任岗位职责
科研平台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学院分管领导开展学院科研平台的规划、申请、运行、维护及建设等工作。
2、负责学院科研平台文件、通知等的起草、印制、发放、整理及归档工作。
3、负责学院各个科研平台相关科技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等工作。
4、负责科研平台各规章制度的监督和落实,确保科研平台的正常运行。
5、收集各科研平台的最新科技成果及技术,进行集中的推广与展示,并开展对接与推介等活动;搜集相关企业的技术需求,交由各科研平台进行集中攻关,实现技术成果的快速转化。
6、负责科研平台经费支持工作,合理安排支持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7、负责科研平管理运行团队组建与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组织和院长交办的有关科研平台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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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员岗位职责
一 总则实验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实验教学管理工作,保证实验课教学工作的质量,特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本守则适用于我院各级、各类实验人员,并与岗位设置和聘期任务相结合。
第三条 本守则旨在使实验人员明晰职责、集中精力、有的放矢搞好实验教学、实验准备、实验研究、实验室管理及建设等工作,建立一支积极向上、努力进取的高素质专职实验技术队伍。
第四条 各级、各类实验人员是学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主持实验人员在学历提升、职称评聘、福利待遇等方面给以大力支持。
第五条 实验人员在实施教学的过程中付出的艰苦劳动,应当受到广大教职工生的尊重。
第六条 实验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积极参与教学、科研活动,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学科新变化、新形势的需要。
二 实验人员岗位职责
第七条 各级实验人员应圆满完成校政[2010]48号文件规定的聘期岗位任务。
第八条 根据实验教学内容的要求,提前及时做好分管实验课程的一切准备工作。
第九条 负责分管实验室、准备室的日常卫生及安全工作,做到整洁、规范始终如一,常年保洁。
第十条 负责所分管实验室、实验班组用前、用后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门窗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维修。
第十一条 负责提前上报所分管实验课所需仪器、设备、药品、辅助材料等消耗品及工具的需用计划。
第十二条 负责从中心实验室借取或还回分管实验课用的仪器、设备、药品等消耗品及工具等。属消耗品的应在签字时注明。需要报废或报修的仪器设备,应及时办理手续。
第十三条 检查实验课进行情况,应及时记录。
第十四条 参加科研和实验教学研究、实验改革、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第十五条 负责学院和中心实验室分配自己的其它工作,做好教师、研究生科学研究的服务工作,保证相关仪器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 实验人员守则
第十六条 实验人员必须在课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待实验指导教师来到后打开实验室。
第十七条 实验人员实行坐班制,实验过程中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必须请假。要及时掌握实验的进程,及时补充实验用品。
第十八条 按照实验内容科学确定实验用品的用量,合理消耗,防止造成浪费。学生因操作不慎需要重新领取药品时,要按价交费领取,并及时办理登记、交费手续。
第十九条 实验结束后应认真对仪器使用情况、实验室卫生、水、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详细填写在实验室日志上,并同实验指导教师共同签字。没有签字的实验,视为没有做过的实验,不能计算工作量。实验室检查不合格,可拒绝签字,并有权督促有关实验班级值日生重新整理、打扫,直到合格,方可离岗。
第二十条 仪器设备损坏者,要查明原因,及时记录,并上报实验室负责人,及时维修,以免影响整个教学工作,否则视为失职,并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不得参加当年评优。
第二十一条 认真学习各种常用仪器的维护、保养及各种简单故障的排除知识,保证各类仪器处于良好的待用状态。
第二十二条 学生因损坏物品、仪器或重新补充药品,实验消耗材料,或开放实验室期间所收资金,应及时记录、汇总并上交学院,不得私存私用或挪为它用。原则上,学院应将此项资金重新返回实验室或进行统一安排,专款专用。
第二十三条 以德育人,以行示教,注意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保持实验室、准备室的整洁、卫生,营造良好的实验室育人环境,
第二十四条 按时参加集体备课、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其它集体活动。认真研究实验内容和教材,及时解决和处理实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第二十五条 要积极参与实验改革,勤于总结经验教训、优化操作技术、提高操作技巧、厉行节约、降低消耗。积极撰写相关论文或报告,多出成果。
第二十六条 积极配合实验课指导教师,做好实验课所需要做的其他工作。
四 学院管理
第二十七条 实验人员素质及工作质量,直接影响着实验者的素质和实验教学工作的质量,学院应高度重视。
第二十八条 全体实验人员应高度重视,自觉约束自我,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条例。
第二十九条 学院应不定期对实验室、准备室的工作进行工作检查。必要时组织观摩或操作技能表演、评比。
第三十条 岗位职责、工作条例的履行情况和结果均作为教学考核、评先评优、晋升职称、聘任级别的主要参考依据。
第三十一条 对不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条例者,将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处分、降级留用以至解聘。
第三十二条 本守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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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课教师岗位职责
实验课教师岗位职责
1、为保证教学实验课顺利进行,不断提高实验课的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快学院实验室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特制定本守则。
2、本职责适用于我院教师承担的本科生、研究生等各层次实验课。
3、承担实验课的教师必须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娴熟、高超的操作技能,有驾驭实验课各环节的过硬本领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基本能力。身体力行,教书育人。
4、承担实验课的教师,必须对所进行实验内容的细节及相关知识了如指掌,并根据现场学生的情况,因材施教,及时进行动态管理,以获得最佳教学效果。
5、每次实验课,须提前一天进行预实验,对所用实验材料、化学药品和试剂、仪器设备现状进行验证。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报告给实验室主任。实验室主任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有关问题。否则,影响实验的正常进行或造成教学事故者,学院要分情况,追究责任人的过失,并给以相应处理。
6、实验课指导教师应做好讲课、指导的准备工作,并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实验室。待实验员打开实验室后,指挥学生进入相应位置进行有关准备工作。
7、学生进入实验室后,老师应指导学生首先打扫个人实验桌面、台面、试剂架面的卫生,清点检查所用仪器、设备、材料及试剂的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及时记入实验日志。用前需要补充、更换的仪器、设备、材料及试剂等应在用前通知值班实验人员,由实验员进行补充、更换并及时记录。
8、操作开始前,老师要进行操作指导,通过指导应让学生明确实验的目的,原理,仪器使用方法及操作步骤,清楚影响实验成败的关键所在及具体操作技能,提高动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调动学生积极参与的主动性,保证和提高实验的成功率。
9、实验过程中,教师不能离开工作岗位或做其它与实验无关的事情。及时巡回指导,做到“脑不停、眼不停、嘴不停、脚不停、手不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现场指导,手把手地教会每位学生,直到他们均能独立进行操作,并逐步提高操作技巧。
10、要随时掌握实验进行中的各环节,实验中不小心损坏的仪器、装置,应及时按照规定,由教师通知和督促学生交费补充,并办理有关手续。
11、重视实验育人。在实验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协作一致,相互配合、共同攻关的良好美德,为社会培养和输送高素质的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12、整个实验过程中,教师有权利和义务教育学生遵守实验室的有关规定,注意安全,严防中毒、触电、爆炸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注意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提倡实事求是、探求真知的科学作风,反对弄虚作假,杜绝假数据的出现。
13、实验结束时,教师要认真检查每位学生实验桌面的卫生,仪器使用,摆放情况,直到一切要求合格后,才能允许学生离开实验。
14、实验指导教师有权布置或通过实验班组轮流安排值日生,负责整理公用药品、公用仪器以及实验室、仪器室、天平室的物品,打扫实验用房的地面以及门、窗、桌面的卫生和仪器设备的保洁,打扫情况由实验指导教师记入实验室日志,作为学生平时考核内容。
15、教师应自觉接受实验室管理人员对整个实验过程中实验情况、实验室利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16、实验结束后,教师应认真填写实验日志的各项内容,尤其要认真填写实验进行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实验改革的建议等,要总结经验、接受教训,为实验教材内容的修订、完善提供第一手资料。
17、教师离开实验室前,应做好交班手续,为接班老师的工作提供方便,并与实验员一起共同检查、签字后方可离开实验室。没有签字的实验,视为没有进行的实验,不能计算工作量。
18、不认真履行实验课工作守则,造成不良影响或给教学工作、实验室管理工作带来较大损害,或出现中毒触电、火灾、损坏贵重仪器等严重事故的现象,均视为较大教学事故。
19、出现较大教学事故,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记入个人档案,输入教学管理系统,作为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岗位聘任的重要参考依据,并按学校有关规定扣发本人岗位津贴。
20、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