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学院民主管理水平,及时听取和解决学院师生员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员工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群众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接受教职工生咨询,受理诉求,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改进学院工作,推进行风建设,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院党委研究决定,特设立院长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时间及领导
每周一下午2∶30—5∶30 为院长接待教职工生来访时间(节假日除外),由学院安排一名领导负责接待工作,并做好接待记录。
二、接待地点
各轮值院领导办公室
三、接待对象
全院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群众
四、接待事项
全院师生员工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学院建设和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学生家长及社会相关人士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等。
五、接待要求
1、负责接待的院领导要按时到位,耐心听取接待对象所反映的各种问题,并做好记录(填写“院长接待日记录簿”)。
2、对广大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属一般性的问题且在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的,应立即予以解决;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及时转至其他院领导或相关系室负责人尽快处理:重大事项须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3、对广大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及社会相关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解决的要明确解决时限,因条件不具备等各种原因所限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做好解释。
4、在接待过程中,师生员工反映的在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接待人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师生员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5、学院办公室负责在接待日的当日整理完善“食品科学技术学院院长接待日记录簿”,接待领导负责填写“处理意见”一栏内容,要求据实填写,若属立即解决的问题应写明解决办法;若属转至其他相关领导或系室解决的问题,应写明所转的领导或系室;若属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也应注明。
6、承办领导和承办部门要以对学院、对教职工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办好所承办的每一件事。院办公室要跟踪督办检查,定期将接待日所反映的问题办理情况反馈给院领导,由院办公室在全院范围内做好公示工作,接受师生监督。
7、每学期结束时,学院办公室必须对本学期院长接待日工作做出总结,并在全院教职工大会上宣读。
六、本制度2014年9月20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