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 学院制度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假期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10-20 15:52    浏览次数:
一、假期管理

1.假期前,各班需要提前一周填写《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假期去向表》,并交至学院团委。
2.要严格宿舍管理制度,加强宿舍检查,确保用电安全及学生财产安全,做好宿舍防火、防盗、防滋扰工作;严禁学生在宿舍酗酒、打麻将等,严禁其他学校学生或社会人员在学生宿舍留宿,严禁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
3.禁止个人、班级、学生社团擅自组织或配合旅游团体组织学生外出旅游,如果必须组织集体外出开展春游活动及其他公益活动,必须经学院副书记批准后,由相关老师带队出行。
4.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警惕网络、电信金融诈骗,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轻信兼职广告,防范非法传销组织;遇到陌生人搭讪、求助时,要注意甄别,必要时报警寻求帮助。
5.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传染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以及外出交通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广大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注意排查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
6.教育学生在离返校及在家外出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无牌、无证及超载车辆,以防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敲诈、勒索等案件。注意饮食卫生,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尽量远离拥挤人群,自觉遵守景点、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安全指挥人员管理,防止踩踏和其他意外事故发生。
7.放假期间,不得传播对国家、社会、学校的不良信息。不得诋毁国家、社会、学校的良好形象。
8.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人身安全、教育和管理由学院负责,本着“以人为本,从严控制,手续完善,责任明确,确保安全”的原则,准确掌握学生假期动向,严格学生留校住宿审批手续;同时,审批时一定要与学生家长沟通,家长同意的审批,否则的话不予审批,严格做到“谁留人、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
9.留校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学生公寓内要服从宿教部门的统一管理,凭出入证进出公寓,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和留宿他人,假期中间返校或未办理留校住宿手续的学生不得入住。对违反规定的,将给予处分;若因违纪行为造成他人和学校财产损失的,立即取消在校住宿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二、实行假期值班和信息反馈制度
        假期期间,建立健全从学院领导、到辅导员、到党团学生骨干、到学生宿舍负责人的安全工作责任网络,确保信息畅通,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反馈、及时处理。将学生返校情况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报送内容:XX班级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请假未到人数、不请假未到人数,未到校学生名单)。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的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学院重视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层层落实,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期期间的安全。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