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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免试硕士研究生产生办法

发布时间:2018-10-10 15:45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院推免生工作,根据校政教〔2017〕23号河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遴选办法》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具体制定免试硕士研究生产生办法:

一、基本条件
1、为我院在籍、正式注册、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较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心理健康。
3、品行优秀,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记录,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4、积极参与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有突出表现;积极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有成绩。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成绩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前三学年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均在60分及其以上,学习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的20%之前。
2、推免生按综合成绩(百分制)分专业排序,择优选拔。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A)*85%+奖励分(B)*15%。学习成绩和奖励分均以百分制计。其中,学习成绩(A)为1~3学年所修成绩的综合成绩,学习成绩计算到第六学期末,即:A=平均学分绩点*10+50。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62分及其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其以上。

三、奖励评分细则
根据《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德育量化评分细则》制定以下评分标准,分数累加评比:
 1、综合奖学金
获得国家奖学金20分/次,国家励志奖学金15分/次,其他学习综合排名类奖学金10分/次。(按学院记录)
2、荣誉(以证书和文件为准)
⑴参加国家、省、市、校、院举办的科技作品竞赛依主办单位规格(以获奖证书印章为准)、赛事影响力、竞赛性质和参与规模划分为A、B、C三大类:
A类赛事是指由国家部委主办的学术研究类竞赛,赛事影响力涵盖全国各省区、各行业高校。
B类赛事是指由国家部委下属二级单位主办的学术研究或技能实践类竞赛,赛事影响力涵盖全国各省区,侧重某一行业或领域。
C类赛事是指由国家部委直属的行业协会等主办的学术研究或技能实践类竞赛,影响力涵盖某一区域、某一行业或领域。
①国家级名次

  名次
类别
第一名
(一等奖)
第二名
(二等奖)
第三名
(三等奖)
参加
(优秀奖)
A类 20 18 15 6
B类 15 12 10 5
C类 12 9 6 4
 
②省级名次(参照国家级A、B、C类)
  名次
类别
第一名
(一等奖)
第二名
(二等奖)
第三名
(三等奖)
参加
(优秀奖)
A类 15 12 10 4
B类 10 8 6 4
C类 7 6 5 4
 
③参加学校举办的科技作品竞赛为学院争得荣誉,获得3分。
④参加学院举办的科技作品竞赛,获得2分。
⑵参加由国家、省、市、校、院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为学校争得荣誉者,按以下标准计分

  名次
级别
第一名
(一等奖)
第二名
(二等奖)
第三名
(三等奖)
参加
(优秀奖)
国家 20 15 10 6
10 8 7 4
7 6 5 3
5 4 3 1
3 2 1 0.5
⑶参加学校活动,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评先评优者、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分别记20、15、10、5、3分。
3、考试证书
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各项技能考试(国家英语等级考试除外),其中:
计算机4级、3级、2级、1级分别记为15、12、9、6分,公共营养师二级、三级、四级分别记为15、12、9分,会计从业资格证、初级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分别记为6、9、12、15分,教师资格证9分。 
4、宣传报道
在国家、省、市、校、院媒体(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橱窗、网络)发表自创文章、书画作品等,分别记10、8、6、4、2分。
5、学术类论文
公开发表到SCI 15分/篇,EI 10分/篇,其他期刊5分/篇。(论文发表需是第一作者)
6、资格审定合格的学生,经认定有效的德育分数累加后按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德育总分15分,依据
“德育累加分*(15/第一名德育累加分)”的办法
得出最终德育分数。例如
第一名:德育累加分为300,换算后分数为300*(15/300)=15
第二名:德育累加分为280,换算后分数为280*(15/300)=14
第三名:德育累加分为260,换算后分数为260*(15/300)=13
以此类推。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