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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8-06 14:30    浏览次数: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鼓励广大教师、教辅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调动全院教职员工参与教育改革与研究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系主任、教学秘书等任成员。负责项目审核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工作。

二、项目申报

1、申报条件
全院教职工均可申报。优先支持教学研究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教师,优先支持具有一定研究基础的项目。

2、选题要求
项目能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研究教育思想的转变,培养方案的优化,课程体系的改革,教学内容的更新,教学方法、实验技术的改进,以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
项目能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和学院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通过加强专业(学科)、教师队伍、教材、实验实习基地建设和现代化教育技术应用,促进产学研结合和各种合作办学,以利于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综合提高。
项目能根据学院的定位,探索新建本科院校管理体制改革、管理制度健全、教风学风建设等,以利于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

3、立项原则
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有突出的创新意识和较大的改革力度。符合高等教育教学发展规律,对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积极作用。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整体的研究方案设计、明确的预期成果和合理的经费预算。

4、限项要求
在研项目中,原则上不超过1项。

三、项目管理与保障

1、项目申请
按照项目具体要求填写《申请书》,由指导教师对项目综合评价后,报送学院,学院负责项目的评审和立项。

2、结题验收
项目按计划研究结束后,填写《结题报告书》,报告研究结果、研究纪录、成果等材料,并公开发表1篇教研论文。

3、保障措施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实施。学院给予1~2篇教研论文版面费的资助。
 
 
二〇一八年八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