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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本科学生教学档案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08-06 14:25    浏览次数:
        为加强学院教学档案管理,规范档案的存放与使用,充分发挥档案在教学、科研、管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关于教学档案管理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总体要求
教职工生要遵守档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依法行使与档案事务有关的权利,履行保护和移交档案的义务。学院教学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认真贯彻档案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做好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由兼职档案员具体负责教学材料的收集整理,要求老师上交的纸质材料完整、准确,保存在资料室。学院集中保存的纸质版教学档案主要包括考试试卷、学生毕业论文、实习手册和教学文件等材料。

二、档案归档
教学档案应当按时归档,试卷和论文于每学期开学第三周前交至学院资料室。教学档案应当确保质量,教师要按照学院统一要求主动移交完整的教学资料,由各系负责人签字审核后方能归档。归档时教师本人在移交清单签字确认,以保证资料的真实和完整性。

三、档案借阅
为确保教学档案保存的完整和安全,对已归档的教学资料个人不得随意借阅。如需查阅教学档案,需教师本人申请并填写《食品科学技术学院教学档案借阅登记表》,并按期归还。
 
二〇一八年八月修订